來源:齊魯壹點
2018-05-17 14:55:05
做生意也要遵紀守法。一般生意人都是你愿意買我愿意賣,價格合理,兩廂情愿,心情舒暢,這就是合理合法。如果利用非常廉價的物品,強行賣很高的價格,強迫對方購買,這樣做就犯法了。近日,濟南火車站出站口一煙酒超市就因為強買強賣被查。
5月14號,東北籍的中年男子吳先生乘火車來濟南打工,從濟南火車站出站后路經一家煙酒超市,一名員工拉住了吳先生,稱現(xiàn)在搞活動贈送牙刷,如果進店,還有其他贈品,但是吳先生需要幫忙宣傳一下他們的小店。
吳先生拿過兩個牙刷,就跟著這名員工進去了,一起進店的還有其他一男一女兩人。進店后,店里的老板擺出了水杯、腰帶、襯衣等物品。待吳先生準備取這些所謂的贈品時,老板稱,這些物品值好幾千塊錢,要求吳先生購買。“他們就跟我說,先看看我有多少錢,我身上就兩百塊錢,我掏出來給他看,尋思實在不行,不買還不行嗎。”
據(jù)吳先生介紹,跟他一起進去的一男一女都掏了錢,一個拿了一千多元,一個拿了五百多元。事后,吳先生才懷疑,兩個人可能是托。
吳先生拿出錢后,讓他沒想到的是,老板趁機就把錢奪了過去。吳先生說不想買,讓退回這200塊錢,“老板就說,你要是不給錢,我就找人來。”因害怕發(fā)生意外,吳先生只好屈服,購買了這些物品。吳先生離開超市后,因身無分文,連坐車吃飯都成了問題。“如果是贈送,我當然要,但是讓我買的話,我并不愿意,買了我身上就沒錢了。”
慶幸的是,濟南公安公交分局第四派出所的民警早已守候多時,看到吳先生被強迫購買商品以后,迅速行動,將煙酒超市強賣商品的團伙成員全部抓獲。事后,民警不但幫吳先生買了午飯,還很快返還了吳先生的200元錢。
原來,警方早在一個月前就初步發(fā)現(xiàn)這家店有貓膩,經常做強買強賣的生意,很多人利益受損。據(jù)警方介紹,煙酒超市老板齊某某組織劉某共六人每天從事強迫交易活動,分工明確,有一專門人員在門口負責物色外地務工人員,宣稱贈送牙刷,拉人進店。另外有三人裝扮成顧客,老板讓購買產品時就掏出錢,很多受害人見此不情愿也會掏錢。
治安管理處罰法46條規(guī)定,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據(jù)警方透露,該團伙己被行政拘留五人,行政罰款一人。(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時培磊 實習生顧訓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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