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
2018-05-30 00:35:05
一份27年的“特殊收藏” 見證法制進步
平度法官紀小令自1991年開始,整理裝訂了3000份法律文書
“這一摞是上世紀90年代的,那摞是最近這10年的。”5月28日,平度市人民法院法官紀小令向記者展示他收藏的“寶貝”。自1991年開始的27年里,紀小令將自己主審的3000余件法律文書,一一裝訂成冊,精心收藏下來,并時時翻閱。這些文書,不僅記載著他個人成長的足跡,同時也成為我國科學立法、嚴格立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制進步的生動見證,成為中國法制化進程的一個縮影。
走進紀小令家中的書房,首先映入眼簾的就是書桌上的兩堆“卷宗”。眾所周知,卷宗是不允許在家中保存的,可眼前一冊冊裝訂得跟卷宗一個模樣的東西是什么呢?走近一看,每冊“卷宗”封面印有“紀小令法律文書集錦第X冊”幾個大字。好多“卷宗”都已經變舊,紙張已經泛黃。我國法律規定,無論公開審理的案件還是不公開審理的案件,宣判時都一律公開宣判。所以,宣判后的法律文書,不再具有保密性,自然是允許收藏的。
平度法官紀小令和他整理的法律文書
紀小令收藏的法律文書,是他任法官27年來主審的案件中,自己親手擬稿撰寫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支付令等法律文書。這些法律文書通常都有數份,在案件結案后,只需一份與案宗一并歸檔保存。這時,紀小令就會留出多余的一份用來收藏。自1991年初任法官,他便開始了這項特殊的收藏,一直堅持到今天,積攢得多了就裝訂成冊,至今共裝訂了52冊,法律文書3000余份。
“不同年份的法律文書,記載著不同時期的法律規定,體現著不同歲月的執法水準。主要表現在隨著時間的推移,咱們國家的法律規定逐步完善,司法水平逐步提高,公平正義進一步落實。”紀小令拿出兩份不同時期的離婚案文書告訴記者,離婚案件中昔日規定,婚前夫妻一方個人財產經過一定年限后,可以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共同參與分割,由此社會上產生了不少心術不正的離婚專業戶,專門騙取他人財產。修改后的現行法律規定,夫妻一方婚前個人財產,無論何時離婚,永歸一方個人所有,另一方無權分割。
交通肇事案和司法鑒定案的對比進步在紀小令的法律文書中也有體現:交通肇事案件中,昔日同一肇事車輛上死亡的城市居民和農村居民賠償標準不一,且差別懸殊。民間出現“同命不同錢”說法,社會影響極壞。現行的法律規定,同車死亡,標準一致,一視同仁。昔日當事人一方私自選擇的鑒定機構做出的司法鑒定結論,法院認可其效力,出現司法不公現象。現規定,當事人一方選擇鑒定機構必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否則其鑒定結論法院不予認可。
紀小令說:“收藏法律文書,不是為了將其束之高閣,而是經常翻閱。翻閱不是為了回味故事,而是為了提高辦案水平。”他尤其注重閱讀判決書中“本院認為”的部分,因為那是說理部分,對外代表著一個法院的司法水準,對內體現著一個法官分析問題、判斷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通過前后法律文書對比,從中找出差距,發揮長處,彌補短板,確保自己今后不但要提高辦案數量,而且更要提高辦案質量。27年來,紀小令先后獲得六個“辦案能手”稱號,至今一直是平度市人民法院獲得“辦案能手”稱號數量最多的法官。(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 記者 劉岱 通訊員 譚曉鵬 孫科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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