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8-08-03 19:31:08
3日,記者從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檢察院獲悉,近日,歷城區檢察院依法向濟南市南部山區管委會社會事務管理局發出檢察建議,成功督促辦理了撤銷監護人資格案件,這是濟南市首例撤銷監護權案。
2017年夏天,15歲的女孩小藝正在家里午休,常年酗酒的父親王某某醉酒回家后,意圖對她實施性侵,被小藝的母親及時阻止。案發后,小藝的母親報警,公安機關及時出警,以王某某涉嫌強奸罪報請逮捕。歷城區檢察院未檢辦在依法審查后以王某某涉嫌強奸罪依法批準逮捕,并向法院提起公訴,最終法院以強奸罪(未遂)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四年。
王某某雖已受到刑事處罰,但作為小藝的監護人,王某某的行為給小藝帶來的傷害無法彌補。檢察官在接觸小藝的時候,感到她內心深處的絕望,小藝低著頭捂著衣角低聲說:“我真的當時不知道該怎么辦”。
“這個案子提醒我們,利用監護關系實施性侵比普通性侵案件對未成年身心健康的傷害更甚。”該案辦案檢察官宋薇說。
為了讓小藝盡早走出陰影,檢察官一方面對她實施心理疏導,另一方面認為,有必要撤銷小藝父親的監護權。
宋薇介紹,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性侵害、暴力傷害未成年人,嚴重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屬于可以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情況,檢察官向小藝母女出示了可以申請撤銷小藝父親監護人資格的書面文書,在小藝及母親同意的情況下下,向南部山區管委會社會事務管理局發出了《檢察建議書》,建議依法向法院提起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的訴訟,并協助起草相關的法律文書,依法維護被害人的權益。
2018年6月,南部山區管委會社會事務管理局采納了檢察機關的檢察建議,向歷城區人民法院遞交了撤銷王某某監護人資格的申請。2018年6月27日,南部山區管委會社會事務管理局申請撤銷王某某監護人資格一案一審終審,歷城區人民法院依法撤銷王某某的監護人資格。
據悉,這是濟南首例撤銷監護權案件,充分發揮了未檢民事監督檢察職能,有效避免了未成年被害人持續受到侵害,維護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無論從倫理道德還是法律角度而言,為人父母者都應當盡心盡力地對未成年子女進行管理和教育,妥善照顧未成年子女生活,保障其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王某某罔顧倫理道德、漠視法律,性侵被監護人,嚴重損害了被監護人的身心健康。“此類案件必須嚴懲,旨在警示現實社會中利用特殊身份關系侵害少女權益,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以防止此類案件的再次發生。”
檢察官提醒,大多數性侵案件中,讓壞人有可乘之機的往往是周邊人的忽視和被害人的隱忍,作為家長應該主動接近孩子,觀察言行,多教給孩子一些性安全保護意識,教育她們無論誰對她進行性侵害,都要第一時間告訴長輩、老師等,避免再遭侵害。(小藝系化名)
相關鏈接:
什么情形將撤銷監護人資格?
被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撤銷其監護人資格:
(一)性侵害、出賣、遺棄、虐待、暴力傷害未成年人,嚴重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二)將未成年人置于無人監管和照看的狀態,導致未成年人面臨死亡或者嚴重傷害危險,經教育不改的;
(三)拒不履行監護職責長達六個月以上,導致未成年人流離失所或者生活無著的;
(四)有吸毒、賭博、長期酗酒等惡習無法正確履行監護職責或者因服刑等原因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給他人,致使未成年人處于困境或者危險狀態的;
(五)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經公安機關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等部門三次以上批評教育拒不改正,嚴重影響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學習的;
(六)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違法犯罪行為,情節惡劣的;
(七)有其他嚴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馬云云 崔巖 通訊員張嘉蓓 劉洋)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