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日報
2018-11-30 10:46:11
關于濟南誠基中心、卓越時代廣場(卓越名座)、萬豪中心商業用房退房登記工作的公告
誠基中心、時代廣場(卓越名座)、萬豪中心商業用房購房群眾:
山東誠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山東泰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山東泰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開發經營誠基中心、卓越時代廣場(卓越名座)、萬豪中心房地產項目期間,違反國家規定,非法擴大規劃許可建筑面積,任意變更規劃設計方案和施工圖、改變建筑物內部空間布局等,導致商業用房實際面積嚴重縮水,無法正常使用,嚴重侵害了購房群眾利益。購房群眾通過各種渠道表達訴求,強烈要求退房退款。為維護群眾合法利益,積極解決群眾的合理訴求,有關方面多次協商,積極籌措資金,探索解決途徑。目前,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解決這一問題的條件基本成熟。經研究,決定自2018年12月10日起,對誠基中心、卓越時代廣場(卓越名座)、萬豪中心商業用房開展退房退款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登記退房范圍
誠基中心三期、四期商業用房和配套辦公用房,卓越時代廣場(卓越名座)商業用房,萬豪中心商業用房。包括已辦理產權登記和未辦理產權登記、已交付使用和未交付使用等所有商業用房。
二、登記時間、地點
為確保退房退款順利進行,購房群眾實行統一編號,以編號的首字母代表付款情況,Y代表一次性付款,B代表包租房,D代表按揭貸款,BD代表包租按揭貸款。登記退房退款地點為:歷下區五岳賓館(二環東路6060號)。
1.誠基中心四期商業用房Y0001-Y0400,登記時間為:2018年12月10日。
2.誠基中心四期商業用房Y0401-Y0800,登記時間為:2018年12月11日。
3.誠基中心四期商業用房Y0801-Y1200,登記時間為:2018年12月12日。
4.誠基中心四期商業用房Y1201-Y1596,卓越時代廣場(卓越名座)商業用房Y0001-Y0004,登記時間為:2018年12月13日。
5.卓越時代廣場(卓越名座)商業用房Y0005-Y0404,登記時間為:2018年12月14日。
6.卓越時代廣場(卓越名座)商業用房Y0405-Y0705,誠基中心三期商業用房Y0001-Y0099,登記時間為:2018年12月15日。
7.誠基中心三期商業用房Y0100-Y0499,登記時間為:2018年12月16日。
8.誠基中心三期商業用房Y0500-Y0845,萬豪中心商業用房Y0001-Y0054,登記時間為:2018年12月17日。
9.萬豪中心商業用房Y0055-Y0454,登記時間為:2018年12月18日。
10.萬豪中心商業用房Y0455-Y0854,登記時間為:2018年12月19日。
11.萬豪中心商業用房Y0855-Y0922,誠基中心四期商業用房B0001-B0049,誠基四期配套辦公用房B0001-B0283,登記時間為:2018年12月20日。
12.誠基中心四期配套辦公用房B0284-B0319,誠基中心四期商業用房D0001-D0364,登記時間為:2018年12月21日。
13.誠基中心四期商業用房D0365-D0594,卓越時代廣場(卓越名座)D0001-D0145,誠基中心三期商業用房D0001-D0025,登記時間為:2018年12月22日。
14.誠基中心三期商業用房D0026-D0227,萬豪中心商業用房D0001-D0198,登記時間為:2018年12月23日。
15.萬豪中心商業用房D0199-D0467,誠基中心四期商業用房BD0001-BD0009,誠基中心四期配套辦公用房BD0001-BD0102,登記時間為:2018年12月24日。
自2018年12月1日起,山東誠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山東泰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山東泰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將直接向購房群眾本人寄送基礎信息核實確認登記表(含編號);購房群眾編號同時分別在誠基中心、卓越時代廣場(卓越名座)、萬豪中心物業服務中心張貼,屆時購房群眾也可以自行查看。
三、登記攜帶必備材料
《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書(已辦證戶);收據或發票;銀行轉賬憑證(存款憑條或銀行流水)、POS機刷卡回執單、貸款合同(按揭貸款戶);收房交接清單(已收房戶);購房人本人及共有人身份證原件、正反面復印件四份;已繳存維修資金的購房人,需攜帶繳存維修資金的票據;已繳納契稅的需提交退稅申請、契稅完稅證明、退稅銀行賬號(完稅憑證繳納銀行與退稅銀行賬號不一致的需提供:情況說明、繳稅銀行賬戶持卡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繳稅賬戶刷卡明細及能證明繳稅賬戶是持卡人本人銀行卡的相關資料);共有人需提交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委托一名購房人辦理登記退房手續(已辦證戶還需辦理撤銷證書手續)并領取款項;委托他人辦理手續的,需提交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四份(購房人在境外的,委托書須經當地中國使領館認證)。
四、登記退房程序、政策
1.按照“人民調解、司法確認”的方式,由登記確認信息的購房群眾,本著自愿的原則,在人民調解組織主持下,分別與山東誠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山東泰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山東泰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達成人民調解協議,由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進行司法確認,購房群眾申請執行并交回購房合同、房產證等原件。由銀行將應退款項存入銀行卡或存折,現場向購房群眾發放。
2.依據相關法律規定,退款金額統一按“已付購房本金+利息”的標準計算,利息按照同期中國人民銀行流動資金一年期貸款利率計算。利息計算截止日為2018年10月31日。購房群眾辦理產權證書已繳納的契稅、維修資金一并退還。
3.購房群眾僅繳納購房定金但尚未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待商業用房退房退款完畢后,集中退還購房群眾所繳納定金的本金。
五、有關說明
1.已經起訴的購房群眾,可以在向人民法院申請撤訴后,持人民法院裁定書等法律文書參與本次人民調解、司法確認、退房退款。
2.采取商業銀行按揭貸款方式支付購房款并仍處于還款過程中的購房群眾,需在與相關銀行就還款事項先行達成和解后,持委托付款申請書參與本次人民調解、司法確認、退房退款。
3.在退房范圍內的商業用房因購房群眾本人債務被查封的,需在清償本人債務、解除房屋查封后,持相關法律文書參與本次人民調解、司法確認、退房退款。
4.購房群眾正在出租的商業用房,需在解除租賃合同后,參與本次人民調解、司法確認、退房退款。
5.購房群眾因使用退房范圍內的商業用房所欠付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的,需在清償相關費用后,持物業公司證明材料參與本次人民調解、司法確認、退房退款。
本次商業用房退房工作系在各方積極努力、多渠道籌措資金基本到位的前提下才得以進行的,機會來之不易。我們希望所有在退房退款范圍內的購房群眾都登記參加,以挽回損失,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本次工作結束后,誠基中心、卓越時代廣場(卓越名座)、萬豪中心商業用房將按照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依法處理。請購房群眾依法退房退款,提供真實資料信息,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騙取購房款等非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趙晉案涉案房地產糾紛化解
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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