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網
2019-11-20 08:45:11
11月19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山東省取消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加成調整醫療服務價格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2019年12月10日起,全面取消全省各級各類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加成,所有允許單獨向患者收費的醫用耗材,以實際購進價格“零差率”銷售。
《通知》要求,以成本形式打包計入醫療服務價格的醫用耗材,公立醫療機構不得在實際購進價格之外接受經營者給予的價格折扣或其他形式的折扣。取消醫用耗材加成,同步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醫療保障部門會同衛生健康、財政部門,以一定周期內公立醫療機構單獨收費醫用耗材的收入為基礎,按照山東省醫用耗材加成規則測算加成總額,作為醫療服務價格專項調整解決的合理減收金額。
公立醫療機構因取消醫用耗材加成減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做好同醫保支付銜接等方式妥善解決。財政部門根據醫用耗材取消加成和醫療服務價格調整后醫療機構收支運行情況,以及相關績效指標的考核結果,按照綜合預算原則,落實好公立醫療機構財政投入政策,對改革后合理收入下降較大的機構給予適當財政補助。公立醫療機構要完善內部管理,規范醫療服務行為,通過分類集中采購、加強成本核算、規范合理使用等方式降低成本。
同時,《通知》明確了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調整重點。重點提高手術、治療、病理類等項目價格;在調價空間允許范圍內,提高以技術勞務價值為主的綜合類、中醫類等項目價格;支持新的醫學科學技術、“互聯網+”醫療服務、醫養健康等新業態、新模式發展,支持中醫、兒科等學科領域發展;降低收費偏高的大型設備檢查和檢驗類項目價格;適當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村衛生室一般診療費、家庭醫生簽約等項目價格;逐步放開市場競爭比較充分、個性化需求較強的項目價格,放開涉及國際醫療的診察費等特需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各市應加強溝通協調,促使經濟發展水平相近、醫療發展水平相當、地理區域相鄰市的醫療服務價格水平保持合理銜接。
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加強醫療服務價格動態監測,逐步提高醫療服務收入在公立醫療機構收入中的比重,優化公立醫療機構收入結構,促進公立醫療機構健康有序發展。整體設計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明確啟動機制和觸發條件,完善遴選調價項目和測算調價方案的具體規則,簡化調價程序,創新核算成本和聽取意見的方式方法,逐步解決比價關系不合理等突出問題。醫療服務價格原則上每年調整一次。
做好醫保支付銜接,認真測算取消醫用耗材加成和醫療服務價格調整對基金支付的影響,確保醫保基金可承受、群眾負擔總體不增加,原則上醫療機構醫保總額控制標準不因取消醫用耗材加成而調減。調價項目屬于醫保支付范圍的,按規定及時支付。(張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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