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舜網
2023-09-26 10:25:09
原標題:山東高法發布2022年度全省十大買賣合同糾紛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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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山東高法發布2022年度全省十大買賣合同糾紛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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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山東高法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通報近五年山東法院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審判工作的有關情況,同時發布2022年度全省十大買賣合同糾紛典型案件,涉及淘寶、閑魚等App平臺。
從案件數量看,近5年買賣合同案件收結案數量逐年上升。2018年至2022年,山東法院分別受理各類買賣合同糾紛案件76252件、91300件、92633件、106071件、107855件,年均增長率為9.35%;分別審結各類買賣合同糾紛案件72506件、96473 件 、94608 件 、102845 件 、111283件,年均增長率為12.01%。
據介紹,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收案數量呈逐年上升趨勢,主要原因為:受整體經濟形勢影響,買賣關系中賒購、拖欠貨款現象普遍,因欠付貨款引發的糾紛增多;部分買賣合同主體法律意識淡薄,在簽訂合同之初彼此尚相互信任,簽訂的合同條款往往不規范,在交易過程中也未能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導致糾紛增多;部分買賣合同主體誠信理念缺失,存在利用訴訟逐利的現象,在網絡購物合同中利用懲罰性規則逐利現象尤其嚴重;訴訟作為最權威的解紛機制,具有終局性、權威性及強制執行保障,是糾紛當事人的優先選擇。
針對該問題,山東法院充分發揮簡易程序的“簡、快、靈”優勢,在確保審判質量的基礎上,對法律關系明確、事實清楚或者有調解基礎的簡單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將大批簡單買賣合同糾紛在訴訟前段分流化解。
【典型案件】
為獲十倍賠償,購買“過期酒”
【基本案情】某商行在淘寶網站銷售“至寶特質三鞭酒”,并在“寶貝詳情”一欄載明:“溫馨提示:葫蘆小三鞭酒是酒廠出的最后一批貨,生產日期為2018年1月份,理論上已經過期了,但是三鞭酒過期也不擔心飲用。也有專門收購老酒的??磦€人喜好。介意的話就慎拍?!?/p>
2021年5月30日,李某與某商行淘寶客服聯系,協商以每箱300元價格下單購買了16箱“至寶特質三鞭酒”,計款4800元。購買過程中,某商行客服提醒李某“這個酒理論上已經過期了”,但李某仍堅持購買。李某收到酒后,聯系某商行淘寶客服稱,“你賣的這份三鞭酒都過期發霉了,不能喝啦。”并要求退一賠十。某商行同意退貨退款,但不同意退一賠十。雙方協商未果,李某訴至法院請求判令某商行退還購貨款4800元并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48000元。
【裁判結果】本案中,李某在被明確告知商品已過期和提醒“介意勿拍”的情況下仍然堅持購買,購買后又立即提出退一賠十的請求,且不同意某商行退還貨款的處理意見,其主觀牟利意圖十分明顯,客觀上亦不存在因購買過期產品而受到損害的可能。其行為有違民事活動中應當遵循的誠信原則,其主張的懲罰賠償請求不具有正當性和受法律保護的必要性,故不應適用懲罰性賠償的規定。
買受人明知車輛有問題仍購買風險自擔
【基本案情】2022年3月5日,案外人田某向路某借款181000元并將保時捷汽車一輛質押給路某。路某通過微信朋友圈發布該車出售信息。鄒某得知后欲購買,雙方核實車輛狀況后,簽訂了《車輛債權受讓協議》,協議明確載明:“甲方(路某)已告知乙方(鄒某)此車為質押車及車輛來源、不能過戶,乙方深知質押車輛的來源與潛在風險性,且愿承擔所帶來的一切后果!并接受債權轉讓!”協議簽訂后,鄒某向路某轉款139000元,路某將車輛交付鄒某。2022年6月28日,某租賃公司以涉案車輛未償還貸款為由將車拖走。鄒某訴至法院要求解除《車輛債權受讓協議》并返還購車款。
【裁判結果】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涉案《車輛債權受讓協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該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法有效。鄒某按照協議價格將款項交付路某,路某也將車輛交付鄒某,該協議已經履行完畢。鄒某稱涉案車輛被某租賃公司拖走,訴請返還購車款,該情形屬于鄒某簽訂協議時應當預見的風險。遂判決駁回鄒某的訴訟請求。
原標題:山東高法發布2022年度全省十大買賣合同糾紛典型案件 有人為獲得十倍賠償購買“過期酒”
作者:陳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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