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8-10-22 13:51:10
齊魯網10月22日訊 日前,閃電新聞記者從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獲悉,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三十二條的行為。
據人民銀行德州市中心支行所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德銀罰字〔2018〕2號)顯示,渤海銀行德州分行具體存在以下違法行為:(一)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二)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三)未按照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
據此,人民銀行德州市中心支行對其單位給予2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對直接分管反洗錢工作的相關責任人給予1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根據公開資料披露,渤海銀行德州分行成立于2015年07月27日,其營業場所位于德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東風東路776號天玉銘城1號樓,負責人為傅長清,營業范圍包括:吸收公眾存款;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政府債券等。
閃電新聞記者 曹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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