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4月8日訊 為加強和規范省屬企業主責主業管理,推動省屬企業增強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競爭力,山東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山東省省屬企業主責主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要求省屬企業嚴禁泛化主業、偏離主業發展,主業一般不超過3個,單個業務的資產總額、營業收入或利潤總額占企業全部業務總量的比重不低于30%。
《辦法》明確,省屬企業應圍繞功能定位明確主責,并根據主責確定主業、擬培育主業。主責是指省屬企業的戰略定位、核心功能、重要使命和重大責任;主業是指省屬企業圍繞主責開展的,能夠增強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競爭力、支撐未來高質量發展的核心業務;擬培育主業是指省屬企業適應轉型升級、探索新增長點、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等需要,具備一定發展基礎、納入企業發展。
《辦法》要求,省屬企業主業根據主責確定,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和全省發展戰略,助力推動我省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符合國資國企改革發展要求,服務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優化調整,加快戰略性新興產業布局,推動產業數字化、智能化、綠色化轉型,發揮國有龍頭企業產業鏈支撐帶動作用;符合企業發展戰略,服務企業提高核心競爭力,推動企業可持續發展。
數量上,主業一般不超過3個,申請核定1個主業的,該業務的資產總額、營業收入或利潤總額占企業全部業務總量的比重,近三年平均不低于70%;申請核定2個及以上主業的,合并計算的資產總額、營業收入或利潤總額占企業全部業務總量的比重,近三年平均不低于80%;單個業務的資產總額、營業收入或利潤總額占企業全部業務總量的比重,近三年平均不低于30%。
《辦法》規定,省屬企業應嚴格限定主業、擬培育主業的內涵和范圍,嚴禁泛化主業、偏離主業發展;嚴格區分產業投資布局與業務場景應用邊界,嚴禁無關多元、過度延伸低端產業鏈;嚴格把握主業與生產經營輔助性業務的關系,堅持獨立經營核算,嚴禁違規轉移利潤。省屬企業不得盲目選擇無技術能力、人才儲備和管理經驗的業務作為擬培育主業;不得將持牌金融機構的業務、地方金融組織的業務、商業性房地產業務作為擬培育主業;不得開展與主業產品、原材料無關的大宗貿易業務;不得在集團業務范圍外開展地方金融組織的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