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2024-10-16 09:53:10
原標題:刑事訴訟中的涉案財物處置
來源:法治日報
原標題:刑事訴訟中的涉案財物處置
來源:法治日報
本報訊 記者蔣安杰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由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主辦、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承辦的第十三屆中韓刑事訴訟法國際研討會——“刑事訴訟中的涉案財物處置”于10月12日在廣州舉行。研討會以“刑事訴訟中的涉案財物處置”為主題,著眼于對涉案財物的強制性措施、建立相對獨立的違法所得沒收程序、獨立違法所得沒收程序及違法所得的證明問題、涉案財物的管理及數字時代涉案財物處置等問題。
來自中韓學界、律師界代表,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廣東省人民檢察院以及韓國刑事法務政策研究院、首爾東部地方法院、仁川地方檢察廳等中韓實務部門的專家與會。
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吳玉章高級講席教授陳衛東主持開幕式。廣東外語外貿大學黨委書記石佑啟,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會長敬大力,韓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會長、慶北大學校法學專門大學院教授金成龍先后致辭。
石佑啟指出,中韓兩國共享東方價值觀,在法治領域有許多可以借鑒、交流之處。此次研討會以刑事訴訟中的涉案財物處置為主題,選題精準、意義重大,有助于找到攻克難題的思路和辦法,更好地保障人民權益、促進兩國發展。
敬大力強調,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完善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的制度,在這一背景下,探討涉案財物處置極具前瞻性、時代性,意義重大。
金成龍建議,中韓兩國的學者和實務專家在下一屆研討會召開前,可以就涉案財物處置制度進行更多的線上、線下交流,發掘并討論更多有意義的話題。
刑事訴訟涉案財物的查封、扣押、凍結規則
第一單元的主題是“刑事訴訟涉案財物的查封、扣押、凍結規則”,由梨花女子大學校法學專門大學院名譽教授趙均錫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王佳共同主持。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王敏遠認為,我國查封、扣押、凍結法律規范的特性呈現法律淵源多元性、對人與對物強制措施存在差異性、適用階段與主體具有普適性、對人與對物強制措施發展不均衡等特征。對此,應當堅持權利保障原則、加強對司法機關職權的規制、秉持程序效力原則進一步完善查封、扣押、凍結規則。針對現實問題,應以更高權利保障為目標,將人身權利與財產權利的保障提升至相同高度。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姚莉指出,目前司法實踐中對涉案財物的處置存在一系列問題。首先,對涉案財物的處置存在隨意性,例如涉案財物保管機制不健全、涉案財物的先行處置程序不夠規范、涉案財物審前返還適用率較低等;其次,對物的強制措施適用上存在任意性,各程序環節都存在濫用的情況;最后,涉案財物的審理程序虛化導致漏判、空判,被告人、被害人、案外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權利得不到保障。建議明確審前涉案財物集中統一管理的相關規則,構建相對獨立的涉案財物審理程序,制定被害人、案外人等利害關系人的權利保障制度。
韓國德成女大教授朱勝姬,嘉泉大學校法學科教授李根雨進行分享匯報。成均館大學校法學專門大學院教授李京烈和韓國外國語大學法學專門大學院教授李昌玄作為與談人進行點評。
相對獨立的沒收違法所得程序建構問題
第二單元的主題是“相對獨立的沒收違法所得程序建構問題”,由韓國刑事法務政策研究院院長、西京大教授丁雄奭和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卓黎黎共同主持。
湖南大學法學院教授謝佑平建議,完善涉案財物處置制度,應當建立罰沒收入統一上繳中央財政的機制,以切斷利益輸送鏈條;健全刑事涉案財物集中管理中心制度,采用獨立于辦案機關的第三方外部管理模式;完善對物的強制處分程序,規范涉案財物概念的準確認定,并強化監督機制的介入和運作。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建偉認為,涉案財物處置程序的建構應該包含以下內容:首先是對于搜查、扣押、查封以及沒收進行統一的程序設計,把它作為一個整體的制度規定在刑事訴訟法當中,不應該散落在不同制度、程序的條款當中;其次,應該建立起司法令狀制度;最后,對于涉眾型案件,應該作出一體的、統合的設計,把民事訴訟當中涉及財物處理的方式、方法引入刑事訴訟程序當中。
啟明大學校社會科學學院警察行政學系教授金惠京以《韓國在沒收程序中第三者的參與相關的情況》為題、慶南大學校法學院教授安正彬對韓國的《非法政治資金沒收特例法》《腐敗財產沒收特例法》及《犯罪收益隱匿限制法》分別作了介紹。
韓國刑事法務政策研究院高級研究委員安成訓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魏曉娜作為與談人進行點評。
獨立違法所得沒收程序與違法所得的證明問題
第三單元的主題是“獨立違法所得沒收程序與違法所得的證明問題”,由CNCITY代表理事、韓國律師黃仁奎和蔣安杰共同主持。
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院長熊秋紅談到了特別沒收程序的證據規則:一是關于證明對象。作為對物之訴,涉案財產的合法性,首先應該成為證明對象,但是作為沒收前提的犯罪行為,是否也應當成為證明對象,對此學界存有爭議;二是關于證明標準。作為一種中間程序,證明標準應該是高于民事證明標準,而低于刑事證明標準,司法實踐表述為“具有高度的可能性”;三是關于特定證據的限制使用;四是關于舉證責任。特別沒收程序中的舉證責任,原則上由檢察機關承擔,但是在有利害關系人參與訴訟的情況下,應當由主張財產權利的利害關系人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閔春雷認為,涉案財物的證明對象主要包括財產的關聯性事實、財產的權屬性事實以及涉案財物的范圍或數額,并可以進一步劃分為財產追繳事實和獨立請求事實兩類。財產追繳事實主要是檢察機關所主張的追繳事實,而獨立請求事實則是在相對獨立涉案財物處置程序中,被告人、被害人或者利害關系人認為追繳過多、追繳不足或者追繳錯誤而提出的事實。財產追繳事實由檢察機關承擔證明責任,并應當堅持排除合理懷疑的證明標準。
金成龍,首爾東部地方法院國家專職律師崔翼求進行分享交流。
山東大學法學院院長周長軍、韓國刑事法務政策研究院高級研究委員尹智渶、金張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智華進行點評。
周長軍談了四點看法:第一,“獨立沒收程序”,是指不定罪的沒收程序,與定罪沒收程序相對應。在中國,這兩類沒收程序都存在,即一類是獨立的、作為刑事訴訟特別程序存在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的違法所得沒收程序,其適用的案件范圍具有限定性;另一類是大多數案件都適用的附隨于定罪量刑的定罪沒收程序。第二,關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沒收程序的性質,在中國很有爭議。從最高人民法院相關領導發表的“《關于適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沒收程序若干問題的規定》的理解與適用”一文中的觀點來看,審判機關認為其本質上是一種確權之訴,可能與民事程序更靠近一些。第三,關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沒收程序的規范依據,主要有三個:一是刑事訴訟法,二是2021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三是2017年“兩高”發布的《關于適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沒收程序若干問題的規定》。從這些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看,我國獨立沒收程序適用的罪名范圍不僅僅是貪污賄賂犯罪和恐怖活動犯罪,還包括危害國家安全、走私、洗錢、金融詐騙、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毒品犯罪、電信詐騙犯罪、網絡詐騙犯罪。第四,違法所得沒收程序的證明標準。在我國,從規范層面看,在違法所得沒收程序中主要由檢察機關承擔證明責任。其需證明申請沒收的違法所得與犯罪事實之間存在關聯性,并達到高度蓋然性的標準,即申請沒收的財產高度可能屬于違法所得或其他涉案財產,這是司法解釋的規定。
涉案財物的管理及數字時代涉案財物的處置問題
第四單元的主題為“涉案財物的管理及數字時代涉案財物的處置問題”,由浦項控股顧問、韓國律師金暎鍾和文化日報記者姜漢共同主持。
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分黨組副書記、副庭長、一級高級法官羅智勇在談及涉案財物的保管及數字時代涉案財物的處置問題時表示,保管是在采取了相關強制措施之后到最后處置之前的狀態。就處置而言,實際上有廣義和狹義的理解,采取強制性措施也是廣義的處置。關于涉案財物的處置,應當遵循以下原則:一是公開透明原則,避免給人以暗箱操作、徇私舞弊之嫌。因涉案財物往往最后都要進入拍賣程序,這個拍賣的過程要讓大家能夠認可、認同,體現出公允性;二是價值保護原則,也就是說在這個過程中,無論是在定價還是在其他處理方式上,必須保護相關各方的利益,使其各有所得,滿足大致的利益期待,而不是簡單粗暴的為處理而處理;三是利益無涉原則,即在涉案財物處置過程中,處置人和財物本身不應該有利益上的糾葛,防止授人以柄,失去公信;四是結論明確原則,即法院的裁判文書等文件中,應當寫清楚這些財物到底包括哪些具體內容,而不能籠統抽象,導致理解不清甚至出現爭議,無法執行。
梨花女子大學校法學專門大學院教授李昶蒕,仁川地方檢察廳檢察官鄭盛允分別進行交流。
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何贊國建議:一是從法律上確立公安機關刑事訴訟文書或者相關決定的文書通報制度或者告知制度、文書備案制度等;二是從法律上確立當事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就涉案財物處理,向所在機關申訴控告時通報檢察機關,由檢察機關同步審查的機制;三是進一步擴大數據共享。
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教授郭爍、IPX律師姜善姬和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法學院教授周新共同進行與談。
郭爍表示,韓方學者介紹了關于虛擬資產處置中的令狀主義問題。但他認為,在中國,我們面對的首要問題更加“本體”。因為在實踐中,對于虛擬貨幣的處理,大量都在偵查階段進行。也就是說,實踐面臨一個兩難問題:相關部門徹底否定了虛擬貨幣的財產屬性,但在偵查階段,客觀上大量地面對變現虛擬貨幣問題。
周新認為,涉案資產、虛擬資產處置的主體、處置的程序、處置的款項和資金的歸屬以及處置的監督程序、救濟程序,這是當前空白的領域。未來修訂刑事訴訟法時,對于涉案虛擬資產的立法,應明確其查封、扣押、凍結的規則。涉案虛擬資產及其他涉案財物的查封、扣押、凍結是否需報送相關的檢察機關決定,可以設立向檢察機關申請的制度,但不一定采用令狀模式。
閉幕式由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法學院院長陳云良主持,陳衛東和金成龍分別作了會議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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