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魯中網
2017-03-16 09:15:03
日前,淄博市安全監督管理局公布淄川區西河鎮荒山造林工程“11·6”較大車輛傷害事故調查報告。經調查,該事故是一起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事故造成6人死亡,6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700萬元。報告對13名相關責任人和4家相關責任單位提出處理建議。
2016年11月7日,淄博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安監局、監察局、公安局、總工會等相關人員組成的事故調查組,并邀請市檢察院派員參加, 對事故進行了調查。
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驗、調查取證和專家論證,查明了事故經過、事故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提出了處理建議和防范措施。
事件原因為車輛停放在斜坡上,未采取掛檔、車輪下墊物等防滑動措施;車上實載14人(超載10人),總質量為2345千克,駐車制動力小于下滑力,導致車輛后溜翻滾墜落。經調查,該事故是一起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造成6人死亡,6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700萬元,報告中對13名相關責任人員以及4家相關責任單位提出處理建議。
事件經過:
2016年11月6日5時50分,肖某某駕駛一輕型普通貨車搭載1人從太河鎮峨莊村出發,6時到達太河鎮東峪村,又搭載11人,其中5人乘坐在駕駛室內,7人乘坐在車斗內。
7時30分,到達山路人員集合地點。停車1分鐘后,肖某某開車繼續向南行駛約20米,在此布置任務的劉某某用手示意肖某某停車,安排其捎帶一部分樹苗上山。肖某某看到幾個人向車上裝樹苗,就離開駕駛位置到車右后側幫忙拿樹苗。此時車頭朝上山(東南)方向,車上12人未下車。裝了幾捆樹苗后,楊某某、劉某某2人爬到了車斗里欲乘車到施工地點。
7時39分,李某某扳著車架向車斗內攀爬時,車輛開始后溜,李某某立即松手躲到了一邊。正在拿樹苗的肖某某聽到車上人員喊叫,立即跑到車邊,招呼周圍的人用肩扛、手推的方式阻止車輛后溜,車輛未停繼續后溜,坐在副駕駛位置的劉某某與坐在駕駛員位置后的肖某某2人從駕駛室內跳出。后溜約20米后,車輛開始向右偏轉并加速。
7時40分,后溜34米后,車輛右后輪越過山坡石塊邊沿后,右后輪下落,造成車輛側翻,沿山坡翻滾50.5米,車斗內5人被甩出,貨車墜入7.5米深懸崖溝底,車身頂部著地、車輪朝上。
車斗內甩出的5人受撞擊受傷,駕駛室內3人,其中兩人當場死亡、一人受傷;車斗內4人當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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