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德州新聞網
2017-06-28 13:26:06
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嘉誠尚東小區“更換攝像頭事件”成為業委會與物業之間,關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招標流程的規范化、廣告收益公示等一系列敏感問題的集結點。2017年1月,本報已就此事刊發過報道進行關注。半年后,物業方發布《本小區監控改造情況通報》,隨之業委會通過小區公眾號發布的《關于嘉誠尚東小區監控設備更換的再再再次聲明》,讓一直未能解決的攝像頭問題風波再起。
事件追溯:攝像頭更換是否動用維修金起爭議
嘉誠尚東小區建成已有十余年,小區內監控設施較為老舊,攝像頭像素低,無夜視功能,且很多都已無法正常使用。近幾年,小區內發生過多起劃車和失竊事件,業主和轄區派出所都曾找過管理公司嘉信物業,希望可以更換小區內攝像頭。
2016年12月30日,嘉誠尚東小區業主委員會通過微信公眾號發布了《關于小區監控設備更換的聲明》。
物業公司負責人高經理則表示,自2016年7月份起,物業方面就啟動了更換及添置小區內攝像頭的程序。委托招標公司進行招標,后通過審計公司初步審計,共需費用48.2萬元。
隨后,物業向市房管中心提交了動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更換攝像頭的申請,接下來的步驟就是房管中心報批立項。按照相關規定,此步驟需要小區業委會簽字蓋章后方能生效。
然而,業委會在看了相關文件之后卻拒絕簽字蓋章。在2016年12月30日業委會張貼在門口和發布到業主微信群中的聲明中寫道:按照《物權法》及《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需通過合法公開程序啟動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此時矛盾產生了:更換攝像頭的錢到底能否動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部分業主及業主委員會要求公示小區公共收益,不足部分再動用維修資金。物業則發布公告,需要小區70%的業主簽字同意使用維修資金,小區公共收益本就很少,已用于日常小區公共設施的維護。
最終雙方僵持不下,此事只能擱淺,監控設施依舊是擺設。
風波再起:業委會質疑物業諸多做法的合理性
時隔半年,2017年6月26日,小區物業在各單元樓門口又張貼了“攝像頭更換聲明”,上面寫著:“近期又有多位業主撥打‘12345’投訴小區監控設施老化,物業壓力很大,因監控設施屬公共設施,改造需動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和三分之二業主簽字確認。”同時,物業方表示“如簽字比例達不到三分之二,物業也沒辦法。但為了小區安全,請廣大業主積極配合支持,以便該項惠及廣大業主的事情能夠順利完成。”
隨后,該小區業主委員會發布了“再再再次聲明”,質疑物業一系列做法的合理性。
首先,是物業存在招投標程序不合法、無業主代表或業委會人員參與招標、單方面確定更換監控設備公司、對監控更換總費用、監控探頭數量、清晰度、使用保修年限等問題公示含糊不清等違法違規問題。
其次,業委會表示,自2016年3月起直至2017年6月,多次反復與物業溝通:使用自本小區交付以來公共廣告位收益、公共凈水機管理費、小區內商家宣傳一次性收費等公共收益支付此次小區監控設備更換費用,不足部分再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補充。
還有另外一個新的問題:自2017年5月1日起,該物業公司聘用合同已過期,未再行續約。所以業委會質疑自2017年5月1日后物業在小區內操作使用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的事宜已屬違法違規操作。
鑒于以上原因,嘉誠尚東業主委員會提出,依法依規維護自身權益不受違法違規方侵犯。主動行使業主權利,建議業主們拒絕在動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授權文件上簽字。
問題依舊:攝像頭更換資金還是不知從何而出
6月27日上午,記者在該小區內看到,幾乎各個單元樓門口都張貼了物業的《通報》,且攝像頭已經銹跡斑斑,確有更換的必要。而物業提出的業主簽字地點“北門保安室”的簽字單上,僅有十余位業主簽字確認。
隨后,記者分別聯系了業委會成員、物業以及德州市房管中心物業管理辦公室,就雙方爭執的幾方面問題進行了更為詳盡的了解。現整理如下:
業委會相關負責人:小區公共收益去向不明,“動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不合理;另外,雙方合同未續約,物業如此操作是否合理?業主需要一個說法。”
物業相關負責人:小區收益主要有三個方面,“電梯廣告為大頭,每年共計9000元,用于平時電梯維護,因為電梯早已過了兩年保修期。廢品收購人員管理費其實一直并不存在,起初是要收費的,但是與收廢品的人沒有協商好價格,也是為了方便業主,就讓他們登記后直接進入小區了。公共凈水機管理費每年1200塊錢,遠遠不夠小區道路、景觀等維護費用,何來結余?”
至于為何不進行公示,物業方表示是因為并非所有住宅樓都有電梯,若公示后用于其他公共設施維修,會引起未使用電梯業主的不滿。而對于之前業委會提出的更換攝像頭招標明細的要求,則是因資料比業主想象中復雜很多,均是成冊,無法張貼公示。若業主有疑問可到物業處進行查詢。
市房管中心物業辦工作人員:“70%業主簽字方能動用維修資金的規定始終都要遵循,無論雙方如何爭執,這一點不能變。對于合同未續簽的問題,則不應該糾結于一張合同,目前物業公司依舊在為小區服務,形成了‘事實合同’,更換監控設備也是為方便廣大業主,物業做法無可厚非。”
另外,對于合同續簽問題,物業方表示,自2006年起,嘉信物業已經和嘉誠尚東小區簽訂合同,每年續簽一次。均是業委會擬定好相關條款,找物業服務企業相關負責人簽字。目前還未收到續簽合同,只能暫時在該狀態下進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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