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7-12-19 09:27:12
原標題: 聊城又有5人被終生禁駕,其中這兩人無證還酒駕
18日,聊城交警支隊召開新聞通氣會,會議通報了12月份終生禁駕人員名單,共有5人上榜。同時交警部門還公布了2起典型事故案例。至此,今年交警部門已共發布終生禁駕人員名單9批36人。
記者在這份名單中看到,被終生禁駕的五人中,均為男性,五人中有三人是無證駕駛,這三人當中有兩人為無證酒后駕駛,屬于嚴重違法。五人均被追究刑事責任。
公示
公布禁駕名單的同時,交警還公布了兩起警示案例,其中一起為,2016年10月07日07時許,郭某某駕駛魯N5XX90、魯NSXX6掛號重型半掛車沿省道322線由西向東行駛至省道322線41公里+400米處時與劉某某駕駛的自行車發生碰撞,造成劉某某受傷經醫院搶救無效于2016年10月08日18時死亡。事故發生后郭某某駕車逃逸。案發后,臨清交警大隊調取大量卡口照片以及沿線錄像監控,到石家莊、臨西縣、高唐縣等地摸排,最終確定嫌疑車輛和駕駛人。10月18日辦案民警傳喚郭某某,郭某某迫于壓力,供述了交通肇事逃逸事實。
2016年10月18日,郭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臨清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04日被臨清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2017年03月20日,臨清市人民法院判決:郭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2017年07月07日,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依法對郭某某做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另一起案例為,2017年2月22日21時10分許,馬某從茌平華府小區駕駛小型汽車回博平賈馬,沿省道257線由東向西行駛,行至茌平縣省道257線54KM+50M處,在對面車燈影響下,看不清前方道路情況,與順行于某駕駛的電動自行車相撞,造成駕駛人于某、電動車乘坐人魯某死亡。事故發生后,馬某棄車逃逸。2月24日,馬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到茌平交警大隊自首。經調查,馬某駕駛機動車觀察操作不當、超速行駛、肇事逃逸的違法行為,對該事故的發生起全部作用,過錯程度嚴重,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2017年07月27日馬某被茌平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2017年10月8日,聊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對馬某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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