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8-08-12 07:13:08
8月10日晚上,一條“濟南中林路有人偷孩子”的消息伴隨著現場多個視頻在微信朋友圈刷屏,引發(fā)眾多濟南市民的議論和憤慨。隨著該事件的不斷發(fā)酵,有人甚至稱,偷孩子的不是一個人,還有“同伙”,其中有人負責冒充奶奶,有人負責冒充爸爸。還有的消息甚至稱“有保安證實其真實性”。不過,經過記者調查發(fā)現,這些消息都是謠言。被懷疑“偷孩子”的涉事婦女,有20余年的精神病史。
憤怒情緒裹挾下
“偷孩子”視頻瘋傳
10日晚上,濟南原本炎熱的天氣因為一條廣泛傳播的消息讓很多市民坐立不安。這條朋友圈瘋傳的消息稱:“10日晚上8點40分,在奧體中路、中林路附近的綠城百合門口發(fā)生偷孩子事件,幸虧孩子媽媽看見了,把孩子救下了!”
“偷孩子”的字眼觸動著每一個父母敏感的神經,每一次的轉發(fā)都帶著憤怒的字眼,下面的評論更是對“人販子”的聲討。伴隨著這條消息,多個現場的視頻也在朋友圈傳播。視頻中,被人們控制住的“人販子”是一名穿著整齊、頭戴遮陽帽、手提挎包的年長女子。
面對著人們的指責,年長女子不停地自言自語,可是外人根本聽不清楚。后來,趕到現場的民警從擁擠的人群中將該女子帶離,駕駛警車開往派出所做進一步調查。
隨著傳播的擴展,原本簡單的消息被附加了更多的內容。有人說:“這個是負責冒充奶奶的,還有一個男的冒充爸爸”,還有人信誓旦旦地說“綠城保安證實其真實性”,類似的消息再一次刷屏。在各種情緒的裹挾下,很少有人去核實信息的真實性,更多的是一味地在網絡上傳播。
女子拉扯男孩
并無“同伙”
是不是真的發(fā)生了“偷孩子”事件?還有沒有“男同伙”在逃?帶著一個個疑問,記者于11日上午趕到事發(fā)地的濟南中林路,道路兩側分別是綠城百合和中海紫御東郡兩個大型社區(qū),住著相當多的居民。通過視頻可以確認,事件發(fā)生在道路的南側。隨意走進一家門頭房,提到10日晚上發(fā)生的事情,每個店主都能說上幾句。
在其中一個店主的指引下,記者來到了綠意果蔬店,找到了事件發(fā)生時的第一目擊者李先生。他是這家果蔬店的工作人員,整個事件就是在這家店里發(fā)生的。
據李先生介紹,10日晚上8點左右,一名母親帶著兒子在店里買完菜等著結賬。就在此時,一名年長女性就靠過來拉扯小男孩的肩膀。男孩母親一看有人動自己的孩子,就和年長女子發(fā)生口角。
“那個年長女子一直喊著說男孩是她孫子。其實我認識男孩一家人,肯定不是年長女子的孫子。”李先生稱,當時他明確告訴年長女子這個男孩并不是她孫子,可是年長女子依然口里念著“孫子”。后來,店里就有人報警。
接著,那名年長女子走出果蔬店,來到店前的臺階坐在那里。“那個女子的動作很輕,不是搶孩子,后來并沒有趕緊逃跑。”李先生說,整個過程并沒有見到傳言中的“男同伙”,“就她一個人”。
倒地男子
實為跆拳道教練
據介紹,在臺階上坐了幾分鐘之后,年長女子站起身來,朝著公交站牌走去。此時,一些路過的群眾開始聚集過來,接著就出現了“人販子偷孩子”的傳言。人們看著年長女子要離開,就紛紛圍了上去。
“當時我和幾個教練在道館里聊天,突然接到學員家長的電話說有人偷孩子,正要準備逃走。”韓城國際跆拳道館的吳教練稱,他們一聽趕緊開車過來,恰好看到一群人圍著一名戴著遮陽帽的年長女子。
此后,年長女子坐在地上,而他們其中一名教練也躺倒在地上糾纏著這名年長女子。“后來視頻中那個在年長女子旁邊的黑衣男子其實是我們的一個教練。”11日上午,吳教練對視頻的一個細節(jié)進行澄清。
“整件事情原本挺簡單的,可是后來人聚集得越來越多,你一言我一語,事情就說不清楚了,最后就成了偷孩子了。”李先生當晚看到微信中刷屏的信息,也感覺不可思議。
涉案精神病女子
此前曾做類似事情
11日上午10時許,濟南歷下公安分局發(fā)布警情通報稱,涉事婦女邢某今年52歲,是山東單縣人,與其丈夫暫住天橋區(qū)鳳凰山路,隨身攜帶有2016年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簽發(fā)的殘疾人證,顯示為精神殘疾貳級。據其丈夫陳述:邢某有20余年精神病史,當天下午在歷黃路附近走失。
據了解,邢某常年患病,已經花了家里的不少錢,以往的住院費一個月都要一萬多。無奈,家人只能讓邢某在家吃藥治療。平時,邢某由丈夫照看,有時帶著一起去上班,可有時丈夫工作一忙,無暇顧及邢某,邢某就會“開溜”。此前,邢某曾多次走失,丈夫也曾數次到派出所或是救助站找回妻子。
8月10日下午,邢某又趁丈夫不注意走失,來到了中林路,結果就發(fā)生了前面的一幕。其實,邢某并非首次出現類似行為,在2015年12月,她也在走失后出現了相似的行為。
據媒體報道,2015年12月13日下午,市民辛女士和自己的婆婆帶著一歲大的兒子出門。當他們走到西工商河路時,一名中年婦女突然跑到了兩人跟前,上來先給辛女士的婆婆一巴掌,還問:“抱的誰的孩子”?辛女士的婆婆說是抱的自己孫子,可這名中年婦女卻說:“你怎么搶我家孫子呢?”
為了孩子的人身安全,辛女士便決定和婆婆帶著孩子趕緊離開,但是辛女士沒想到的是,這名中年婦女卻一直跟隨著他們。隨后,辛女士來到長途汽車站附近看到有保安,一邊走一邊喊有人搶孩子,那名中年婦女才沒有繼續(xù)跟隨他們。對此,記者也從多方了解到,辛女士所說的那名中年婦女正是此次事件中的邢某。
當時,邢某的丈夫說:“現在就是一種幻想癥,見了小孩也比較喜歡,想抱抱人家小孩,她就是一種幻想。”目前,公安機關已經協助家屬將邢某帶回,并要求其家屬嚴加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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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孩子謠言版本眾多
轉發(fā)者多被“道德綁架”
10日晚上,網絡上出現了“濟南中林路偷孩子”的謠言后,原本一些老的謠言也“搭車”四處傳播,例如“搶孩子”“挖器官”各種版本的謠言在網絡平臺進行傳播,由此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甚至恐慌。“‘偷孩子’‘搶孩子’是這些年傳播謠言最廣的一種,每年都會流傳一陣。”濟南市公安局公共關系科副科長宋健認為,此類謠言之所以傳播,是因為類似的字眼吸引眼球,容易引發(fā)共鳴,形成關注,再就是,這其中也有一種愛心傳遞的“道德綁架”。
“昨天孫村東區(qū)南頓邱村被偷了十個孩子,西頓邱也丟了兩個孩子。”“昨天晚飯時,辛莊一婦女1歲多的小孩被仨疑犯搶走。注意了,冀J68815奧迪車,在各學校門口搶小孩……”類似的謠言隨著10日晚上的事件傳播很廣,其實早在8月9日上午,濟南市公安局的官方微博就發(fā)布信息進行了澄清。警方稱,近期未接到類似報警。
“在我們這個圈子里,‘冀J68815奧迪車’都快成為一個笑話了,每年都要出現一遍,而且走過了全國各地。”宋健說,“我們近期已經處置了多起涉及孩子的謠言,發(fā)現內容都大同小異。”宋健稱,其實市民只要將此類信息在搜索引擎上進行查詢,就會發(fā)現網上有多個類似的版本。“對比這些謠言,有的就是地點換了一下,甚至連車牌號都沒有變,所以此類信息根本經不起推敲。”
事件越重要、越模糊,謠言效應就越大。從禽流感謠言、女大學生走失謠言以至于近期“搶孩子”謠言,多數都是沒有基礎事實,被捏造出來并通過一定手段推動傳播,從而產生惡劣影響。宋健分析稱,傳言中“偷搶孩子”“摘取器官”等驚悚的關鍵詞容易吸引眼球,引發(fā)人們同情、恐慌等情緒,產生群體共鳴,引發(fā)關注。其實很多網友是被“道德綁架”,為了提醒自己的親友注意,出于好心進行轉發(fā)。
據了解,濟寧警方、青島警方、濰坊警方此前對轄區(qū)人員編造“搶孩子”謠言的行為進行調查,對相關違法人員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一般因編造傳播謠言被行政拘留的違法人員,其主觀是故意的,謠言的影響是惡劣的。”宋健說道。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杜洪雷 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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