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日報
2019-01-08 08:30:01
不僅是“誰投資、誰受益”,而且在土地供應、運營收費、資金獎補等方面給予傾斜,每泊位可最高補助2萬元——日前公布的《濟南市鼓勵公共停車設施建設若干規定》,鼓勵多渠道參與公共停車設施建設,以有效緩解省會停車供需矛盾。
這些公共停車設施是指對社會開放、滿足公眾機動車輛停放需求、獨立建設的停車設施(含住宅小區停車設施,下同),主要包括地下停車設施、地上立體停車設施、地面停車設施,不包括建設項目應配建的停車設施。
濟南市明確提出,在規劃建設上,鼓勵利用地上地下有效空間、閑散設施(包括機關、企事業單位、老舊小區的自有閑置空地)新建、改建、擴建公共停車設施。公共停車設施項目建設可不調整原審批規劃,建筑面積可不納入建筑密度和容積率計算范圍。對涉及規劃退界的公共停車設施項目,在征得相鄰利害關系人同意的前提下,可適當減少退界距離。
濟南市此次在商業配套上政策相當優厚:新建公共停車設施泊位數達到100個(含)以上的(需符合規劃、依法應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應按規定落實環評手續),在不改變用地性質、確保原有功能、不減少停車泊位的前提下,允許配建不超過總建筑面積20%的附屬商業配套,用于彌補運營收入。
濟南市規定,按照政府引導、政策支持、市場運作的原則,市區兩級設立公共停車設施專項資金,采取“以獎代補”方式,對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的規模在30個(含)以上泊位并納入全市停車平臺統一管理的公共停車設施項目給予資金補助,獎補資金總額原則上不超過建安總額(不含土地使用成本)的25%。享受獎補資金的停車泊位,只提供公共服務,不得擅自出售或變相出售,并確保正常維護和使用。獎補資金由市、區財政分別按50%分擔。
具體獎補標準是:地下停車設施,專用地下停車庫每泊位補助2萬元。地上立體停車設施,多層停車庫每泊位補助1.5萬元;升降橫移、簡易升降類機械式停車庫每泊位補助0.6萬元;垂直升降(塔式)、巷道堆垛、平面移動式、垂直循環、水平循環、多層循環類機械式停車庫每泊位補助1.2萬元。地面停車設施,不依附任何建設項目的地面停車場且使用2年以上的,每泊位補助500元;對利用地上建筑屋頂設置露天停車場且使用2年以上的,每泊位補助20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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