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1月27日訊 制定中醫藥條例,對于傳承和弘揚中醫藥,保障和促進中醫藥事業與產業發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義。今天下午,山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召開第三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山東省中醫藥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條例》共九章、七十五條,包括總則、中醫藥服務、中藥保護與發展、中藥產業促進、中醫藥人才培養、中醫藥傳承與創新、保障措施、法律責任和附則。
“注重彰顯中醫藥在疾病預防、治療與康復中的獨特作用,推進中醫藥理論方法和傳統技術的繼承。”山東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王仲泉表示,《條例》堅持精準施策,發揚中醫藥特色優勢。
同時,閃電新聞記者注意到,《條例》也注重在醫療機構管理、醫師執業管理、中藥管理、人才培養、科技創新等衛生健康服務全過程體現中醫藥的特點和規律,強調發揮中醫藥在防病治病康復中的作用,注重保護傳統工藝,創新和推廣有獨特療效的中醫藥診療技術。
為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和中西醫融合發展,《條例》一方面規定了以中醫藥院校教育、畢業后教育、繼續教育相結合和師承教育貫穿始終的中醫藥人才培養體系,一方面通過建立符合中醫藥規律的科學研究和協同創新機制,明確齊魯中醫名家經典的收集整理工作,建設名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推動中醫藥傳承與創新,同時總結提升實踐經驗,特別是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實際,明確規定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應當將中醫藥人員納入緊急醫療救援隊伍,組織中醫藥專家研究制定防治方案,建立中醫、西醫協作機制。
針對山東省中醫藥發展“大而不強、多而不優”的問題,《條例》從優質種質資源和道地中藥材資源保護、中藥標準和規范制定、中藥材質量控制等關鍵環節入手,細化有關制度設計,提升中藥材質量和品牌建設水平。在中醫藥產業發展方面,《條例》專設一章,從種植養殖、新藥研發、產業延伸等方面進行規范,并有針對性地規定了經費、融資、人才、醫保等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