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4月29日訊 今天上午,山東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邀請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同志等解讀山東省穩就業十三條措施。發布會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勞動關系處負責人楊金春就穩定勞動關系方面進行了介紹。
楊金春表示,這次出臺的援企穩崗政策是在嚴格執行傳染病防治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鼓勵引導企業和職工加強協商溝通,共克時艱、共渡難關,采取多種方式穩定雙方勞動關系,保持勞動關系總體和諧穩定。
鼓勵企業穩定執行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一是鼓勵雙方訂立、續訂勞動合同。受疫情影響,企業與招用的勞動者不能依法及時訂立或續訂書面勞動合同,可通過協商,合理順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時間。企業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采用電子形式,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二是嚴格限制企業隨意解除勞動合同。對依法實行隔離治療或者醫學觀察的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采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企業不得因此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應當分別順延至勞動者隔離治療期、醫學觀察期、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采取的緊急措施結束。對被派遣勞動者,用工單位也不得因此將其退回勞務派遣單位。三是引導雙方協商變更勞動合同。受疫情影響導致原勞動合同確實無法履行的,企業和勞動者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依法變更勞動合同。
鼓勵協商解決用工問題
對因受疫情影響職工不能按期到崗或企業不能開工生產的,企業可主動與職工溝通,有條件的企業,可安排職工通過電話、網絡等靈活的工作方式在家完成工作任務;不具備遠程辦公條件的企業,可與職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企業自設福利假等各類假。
下一步,省人社廳將統籌勞動者權益維護和企業健康發展,進一步加強政策宣傳和引導,指導企業依法依規妥善處理特殊時期勞動關系,規范用工行為。同時,引導企業和員工正確面對疫情影響,推動企業和勞動者廣泛開展協商,倡導雙方互諒互讓、共擔責任、共渡難關,維護勞動關系總體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