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5月13日訊 今年以來,全省法院依法適時發出家庭教育令,責令相關監護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導,確保家庭教育落地見效。1至5月份,全省法院共辦理涉及家庭教育指導的案件67件,依法向102名家長發出家庭教育令,建立家庭教育指導站29個,同時引入家庭教育指導團隊進行專業指導,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今天,省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了典型案例。
2020年6月,未成年被告人朱某某在社會不良青年的引誘下,多次盜割電纜,被東營市東營區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東營區法院委托駐未成年人審判社會工作站的社工對朱某某進行社會調查。調查顯示,朱某某成績優異,上初中時父母分居,其跟隨母親生活,但母親因病需定期前往外地治療,致使其獨自一人在東營生活,逐漸結交了一些不良社會青年。父母監護的缺失、社會閑散人員的不良影響使其走上了違法犯罪道路。
東營市東營區法院認為,父母雖然分居,但依然肩負著撫養、教育子女的責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對子女的關心和教育責任。本案中父母監護的缺失,是朱某某走向違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東營市東營區法院向其父母發出《家庭教育令》,給予朱某某父母家庭教育指導的同時,責令其父母多關注朱某某的生活狀態和心理、情感需求,切實履行監護職責,承擔起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
本案是一起對犯罪的未成年人堅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原則,幫助其重回人生正軌的典型案例。東營區法院系全省首家建成未成年人審判社會工作站和家庭教育指導一體化工作站的法院,依托兩站,委托駐站社工為朱某某制定“一對一”跟蹤幫教方案,對接司法局進行長期跟蹤幫教,動態評估跟蹤幫教效果。在法官、社工的教育引導下,朱某某已經回歸校園,開始正常的學習生活。東營區法院還同時對接婦聯家庭教育指導師專家庫,為其父母提供專業的家庭教育指導。目前,朱某某的父母已認識到家庭教育缺失給朱某某帶來的傷害,自愿接受家庭教育指導,朱某某在父母共同關注教育下,性格逐漸開朗,學習成績有了大幅度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