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環境報
2022-07-21 08:51:07
原標題:濟南奮力攻堅擦亮高質量發展生態底色
來源:中國環境報
◆本報通訊員徐廣亮 李盼盼
“濟南市認真貫徹新發展理念,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低碳的高質量發展道路,在積極推進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的同時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近日,山東省印發的“抓環保促發展”百個典型案例中,“濟南市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走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之路”案例成功入選。
近年來,濟南市全面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重大國家戰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聚力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推進生態環境領域依法行政,不斷強化依法治污,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厚植新時代社會主義現代化強省會建設的生態底色和質量成色。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濟南市委、市政府始終把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擺在突出位置,不斷強化組織領導,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任雙組長,市直主要部門、區縣“一把手”為成員的生態環境委員會,統籌協調生態環境保護工作。2021年以來,濟南市委主要負責人批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58次。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列入固定議題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
濟南市委、市政府始終堅持頂層設計、政策驅動,切實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做扎實。2017年,濟南市第十一次黨代會明確提出“退出全國空氣質量重點監測城市后列”的目標,把“治霾攻堅戰”作為全市三大攻堅戰的重中之重。
2018年,出臺“禁鞭令”,扎實推進藍天保衛戰,啟動“四減四增”三年行動,全市空氣質量大幅提升。
2019年,將污染防治攻堅納入全市“1+474”工作體系強力推進。
2020年,明確作為“重點工作攻堅年”,將生態環境保護攻堅行動作為12項改革攻堅行動之一,不斷深化水污染防治、大氣污染防治、土壤與地下水污染防治,全面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
2021年,將建設“生態濟南”作為“五個濟南”建設目標之一,立足新發展階段,深入謀劃“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堅持全局高度、長遠眼光,加快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低碳轉型。
2021年,濟南市空氣質量綜合指數為4.7,首次進入“4+”時代,同比改善11.5%;6項空氣主要污染物均實現改善,其中PM2.5年均濃度為4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8.4%。國省市控斷面達標率、飲用水水源地達標率、國控斷面好于三類水體比例實現五個100%,小清河辛豐莊出境斷面年均水質首次達到地表水Ⅲ類標準,水質指數位居全省第二。全市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率達到100%,土壤環境質量保持安全穩定。
以法治力量優化營商環境
法律制度是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的武器,也是保護企業發展的盾牌。面對污染防治新形勢,濟南市生態環境局自我加壓,牢固樹立法治思維,堅持依法治污,用法治力量保護生態環境、優化營商環境。
在全市生態環境系統開展“爭創走在前列、可學可信的法治政府建設先進典型”活動,明確八大項62小項工作指標、105項任務,全面對標自檢,加快整改提升,推動全系統樹牢法治觀念,依法履行職責,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破解難題,推動依法治污各項工作開展。獲評“2021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設先進單位”,兩個行政執法案卷獲評2021年度全市教科書式行政執法案卷,查處某企業新建項目未報批環評文件擅自開工案獲評市第二屆行政執法十大典型案例。
動態調整部門權責清單24項,制定并公開行政執法事項目錄清單。以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實施為契機,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生態環境行政處罰工作的通知》,修訂《行政處罰常用文書樣式》,注重事實,規范程序,依法依規,保證行政相對人陳述申辯、聽證等合法權利。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在全省生態環境系統首次開展“三項制度”落實情況專項監督檢查,率先開展規范現場執法行為活動。
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統一執法標準尺度。全面試行規范文明執法評價制度,開通“規范文明執法評價系統”,推動將規范文明執法二維碼“碼上”監督評價納入日常執法檢查工作程序,由執法檢查服務對象對執法人員規范執法、文明執法、廉潔執法等情況即時做出線上評價,便利市場主體行使監督權、評價權,強化自我約束與執法監督,不斷提升執法服務效能。
“柔性化”監管執法助企紓困
濟南市生態環境部門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大力推行柔性執法、溫情執法,對守法企業無事不擾、對輕微違法企業依法免罰,爭做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排頭兵。
在全國生態環境系統率先出臺并實施《減輕和免除行政處罰的實施意見》,2021年至今,免于處罰155件,免罰1370.22萬元;從輕減輕204件,減輕處罰1575.71萬元,助力“六穩”“六保”落地見效。
印發《濟南市生態環境局優化環評服務助推重點項目建設的12條措施》和《濟南市生態環境局助企紓困服務高質量發展的20條措施》,全力支持加快省市重點項目建設,疫情防控形勢下助企紓困、便民惠民,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采取差別化監管執法,將污染治理好、環境信用優、監測達標率高的標桿企業納入正面清單,無事不擾。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組織綜合執法行動22次,實現一次綜合執法行動納入多項重點任務,豐富非現場執法手段,最大限度減少不必要執法檢查事項和頻次。“生態環保柔性執法助力小微企業發展”案例被省政府評為最佳實踐案例向全省推廣。
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印發年度普法計劃和責任清單,引導執法人員和企業對法律法規知敬畏、主動學、模范守、自覺用。針對新出臺或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等開展全員培訓、全員測試。
組織取得排污許可證的2346家企業輪訓,開展工業企業全員危險廢物警示教育活動,篩選典型案例以案釋法,執法過程中面對面普法,答疑解惑、化解爭議、爭取支持。同時,堅持開展生態環境法律服務,印制宣傳手冊和單頁近萬份,開展“送法入企”活動,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增強企業守法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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