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環境報
2022-07-28 09:40:07
原標題:深圳推行氣候投融資機制改革
來源:中國環境報
編者按:
資金是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關鍵因素之一。《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指出,“構建與碳達峰、碳中和相適應的投融資體系”。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7部委印發《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要求“大力發展綠色金融,扎實推進氣候投融資,建設國家氣候投融資項目庫,開展氣候投融資試點。”
深圳市是我國三大金融中心之一,截至今年5月,金融機構本外幣存款余額11.6萬億元,本外幣貸款余額8.1萬億元,具備引導社會資金為全國優質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的項目提供資金的基礎。201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意見》要求深圳“加快建立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發展綠色金融”。2020年8月,中辦、國辦印發《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提出“完善氣候投融資機制”“授權深圳引進境外各類資金投資國內氣候項目,允許深圳投資于國內氣候項目的境外資金有序退出”。
深圳市有關部門通力協作,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名義印發了《深圳市氣候投融資改革實施方案》,制定了《國家(深圳)氣候投融資項目評估和項目庫管理指引》《境外資金投資國家(深圳)氣候投融資項目庫入庫項目指引》等制度,開展了政銀企對接等實踐,取得明顯成效,為全國氣候投融資工作提供了經驗借鑒。
深圳搶抓“粵港澳大灣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驅動、“綜合改革”“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示范和建設機遇,充分發揮制度、金融、產業、科技優勢,在氣候投融資機制方面推陳出新,積極推進氣候友好金融和氣候產業雙提升,取得明顯成效。
項目方面:廣泛征集、科學遴選、嚴格管理一體
一是開拓氣候項目的征集途徑。除了通常的政府網站、行業組織、媒體渠道,還強調本局環境統計、污染源普查、環境影響評價等數據庫的運用。發揮發改、工信、國資、住建、交通、城市管理等行業管理部門的優勢,破解綠色資產標的難找的問題。
二是規范氣候項目的篩選標準。除了通行的行業門檻,還強調對項目的減排效果、經濟效益進行定量分析,對合規性、社會效益進行定性分析。破解項目氣候友好屬性難以界定,部分項目存在“漂綠”行為的問題,降低金融機構資金風險。
三是強化氣候項目的動態管理。一是做好向境內外的宣傳,展示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努力;二是享受各類支持政策、輔助產融對接;三是強化披露減排數據等義務和移除出庫等懲戒手段;四是提出開發面向企業、相關政府部門、第三方評估機構、金融機構的信息系統,確保項目庫實現動態管理。
境外資金方面:創新資金進出便利化制度安排
一是支持入庫項目境外融資。入庫項目如需借入外債,可按照實需原則,以個案形式超過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核定的外債額度。
二是鼓勵銀行跨境融資資金投向入庫項目。鼓勵銀行申請專項外債資金結匯,經批準后,銀行可在一定金額內融入外債資金并自行結匯,將所得人民幣資金貸款給入庫項目。
三是試行項目境外輔助推廣。嘗試將入庫項目向聯合國全球環境基金(GEF)、綠色氣候基金(GCF)等國際氣候金融機構,世界銀行(WB)、法國開發署(AFD)等多邊開發銀行以及商業投資機構推薦。幫助庫內項目及其實施主體取得資金支持,講好中國減排故事,展示負責任大國形象。
境內資金方面:創新境內金融產業財稅支持政策
一是對接人民銀行碳減排支持工具。推動央行的碳減排支持工具在深圳落地生效,向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提供低成本資金,人民銀行對符合條件的項目予以“碳減排支持工具”支持,商業銀行獲得央行資金利率僅為1.75%,項目利息與同期LPR基本持平(1年期為3.7%)。
二是激勵金融機構支持入庫項目。鼓勵銀行就入庫項目的信貸出臺“盡職免責”制度,提出為入庫項目及其實施主體上市輔導驗收提供便利通道。將綠色金融評價情況納入財政資金競爭性存放評分體系。
三是實施碳市場和項目庫協同政策。輔導入庫項目開發國際自愿減排量、中國溫室氣體核證自愿減排量等,并探索將減排量應用于國際碳市場和納入深圳碳排放權交易體系。運用市場機制增加入庫項目的收益。
制度實踐方面:開展多種形式的投融資對接活動
一是試點建設氣候投融資項目庫。向深圳市相關協會征集項目,得到各企業較為熱烈的反響,在國家級技術單位的支持下,篩選出41個減排或者減緩效果明顯、有融資意愿的氣候投融資項目。與水電遠距離輸送、集中供冷、工業低碳改造重點項目對接,主動提供資金支持。
二是不斷擴大氣候投資資金來源。舉辦授牌儀式認定首批11家綠色金融機構,鼓勵銀行單列綠色信貸規模、單列綠色信貸審批通道、單列績效考核、單列資金價格和風險權重,發展綠色金融。與國開行深圳分行建立對接,對符合要求的項目提供長周期、低息資金支持。與亞開行、山東綠色發展基金等對接,探討參與方式。
三是開展形式多樣的投融資對接。市生態局與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簽署戰略合作協議,與人民銀行深圳支行合作,推動12家商業銀行和25家綠色企業(項目)開展對接,新增綠色信貸授信額度225億元。其中10家企業已經貸款87.47億元。深入各區開展政銀企對接活動,政府宣講支持政策、企業和銀行業金融機構熱烈洽談。探索氣候投融資實踐,華夏銀行與2家入庫項目的實施企業舉辦戰略合作簽約儀式,向其提供授信額度折合人民幣2.5億元。
氣候投融資改革展望:先行探索,推動氣候投融資體制機制不斷完善
一是探索建立國家氣候投融資促進中心。2021年,生態環境部、廣東省人民政府簽署的《共建國際一流美麗灣區合作框架協議》,明確提出“支持深圳國家氣候投融資促進中心建設”。深圳市正在深入研究國家氣候投融資促進中心的機構性質、定位、架構,高標準開展前期工作,推動其成立。
二是爭創氣候投融資試點標桿。2021年底,生態環境部、國家發改委、中國人民銀行等9部委向全國征集氣候投融資試點。在深圳市綜合改革工作的理論和實踐基礎上,深圳市精心組織,高質量編制了試點申報材料、高水平開展了線上評審答辯,已經順利通過專家評審。深圳將在融資成果和減排效益統計、環境信息披露等方面固本強基;在科技支持投融資、機制改革等方面做出深圳特色;在境外融資、參與全球氣候治理方面做出深圳貢獻
三是強化氣候投融資支撐。發揮科技優勢,建設氣候投融資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集成項目申報、入庫項目碳減排量核算、環境信息披露、境內外投融資對接、境外推廣和展示等功能。依托深圳科技創新優勢,促進項目庫申報、篩選、評估、分類、對接、移除出庫、統計等各項業務流程標準化、規范化。強化資金支持,按照政府資金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充分引進外資的原則,探索組織設立氣候投資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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