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檢察日報
2023-05-25 10:13:05
原標題:2022年度全國檢察基礎理論研究優秀成果篇目及檢察理論研究優秀集體名單
來源:檢察日報
原標題:2022年度全國檢察基礎理論研究優秀成果篇目及檢察理論研究優秀集體名單
來源:檢察日報
關于2022年度全國檢察基礎理論研究優秀成果和檢察理論研究優秀集體評選結果的通報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解放軍軍事檢察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引導、鼓勵廣大檢察人員和專家學者更加積極開展檢察理論研究,根據最高檢《檢察基礎理論研究成果評選辦法》《檢察理論研究工作績效分析與通報制度實施細則》,經開展組織評選,評定2022年度全國檢察基礎理論研究優秀成果59篇,其中一等獎優秀作品2篇,二等獎優秀作品23篇,三等獎優秀作品34篇;評定組織有力、成績突出的7家單位為2022年度全國檢察理論研究優秀集體。現將評選結果予以通報。
202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各級檢察機關、全體檢察人員要結合開展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深入學思踐悟習近平法治思想,與時俱進加強檢察理論研究,加快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理論體系,為以檢察工作現代化服務中國式現代化提供更加堅實的理論支撐。要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堅持用黨的創新理論引領檢察理論研究,始終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檢察制度自信,把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融入檢察理論研究全過程各環節。要堅持扎根檢察實踐。緊緊圍繞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準確把握“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基本價值追求,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理論指導實踐,務實推進檢察實踐基礎上的檢察理論創新,不斷提升檢察理論研究質效。要堅持突出問題導向。深入貫徹中央辦公廳《關于在全黨大興調查研究的工作方案》,認真落實最高檢《關于在檢察機關大興調查研究的實施方案》,統籌推進調查研究和理論研究,真研究解決問題、研究解決真問題。要堅持完善制度機制。持續構建全員參與的檢察理論“大研究”工作格局,壓緊壓實各級檢察院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帶頭研究、領題調研責任,完善檢察理論研究管理機制,引導全體檢察人員把檢察理論研究融入監督辦案、日常履職。健全“檢學研”平臺建設,加強與法學院校、知名期刊及其他政法單位等交流合作,共同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更加成熟完善。
最高人民檢察院
2023年5月11日
優秀成果篇目(共59篇)
一等獎優秀作品(2篇)
1.朱全寶(深圳大學法學院):《法律監督機關的憲法內涵》,載《中國法學》2022年第1期。
2.王海軍(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史研究中心):《中國語境下的“檢察權”概念考察》,載《中國法學》2022年第6期。
二等獎優秀作品(23篇)
1.卞建林(深圳大學法學院):《慎訴的理論展開與制度完善》,載《法學》2022年第10期。
2.周光權(清華大學法學院):《被害人受欺騙的承諾與法益處分目的錯誤——結合檢例第140號等案例的研究》,載《中國刑事法雜志》2022年第2期。
3.王守安(湖北省人民檢察院):《以輕罪治理現代化為切入點 在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中強化檢察擔當》,載《人民檢察》2022年第23期。
4.孫長永(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與人身強制措施制度的完善》,載《中國刑事法雜志》2022年第2期。
5.茅仲華(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落實“少捕慎訴慎押” 有效降低訴前羈押率》,載《人民檢察》2022年第11期。
6.姚莉(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監檢銜接視野下的檢察提前介入監察機制研究》,載《當代法學》2022年第4期。
7.張建偉(清華大學法學院):《比較法視野下檢察機關的主導作用》,載《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2022年第1期。
8.侯亞輝(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五檢察廳):《刑事執行檢察職能定位和權力邊界研究》,載《中國刑事法雜志》2022年第1期。
9.陳衛東(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刑事合規的程序法建構》,載《中國法律評論》2022年第6期。
10.陳瑞華(北京大學法學院):《有效合規管理的兩種模式》,載《法制與社會發展》2022年第1期。
11.劉艷紅(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企業合規不起訴改革的刑法教義學根基》,載《中國刑事法雜志》2022年第1期。
12.李奮飛(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涉案企業合規刑行銜接的初步研究》,載《政法論壇》2022年第1期。
13.李玉華(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學院):《企業合規本土化中的“雙不起訴”》,載《法制與社會發展》2022年第1期。
14.王志遠(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企業合規改革視野下單位犯罪主體分離論與歸咎責任論之提倡》,載《比較法研究》2022年第5期。
15.張衛平(清華大學法學院):《再審訴權與再審監督權:性質、目的與行使邏輯》,載《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大學學報)》2022年第5期。
16.馮小光(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六檢察廳)等:《民法典實施背景下民事訴訟精準監督研究》,中國檢察出版社2022年版。
17.張相軍(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七檢察廳)、張薰尹(國家檢察官學院):《行政非訴執行檢察監督的理據與難點》,載《行政法學研究》2022年第3期。
18.沈福俊(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行政檢察化解行政爭議功能論析》,載《政治與法律》2022年第7期。
19.陳武(安徽省人民檢察院)等:《檢察公益訴訟新領域探索若干問題研究》,載《人民檢察》2022年第12期。
20.劉藝(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婦女權益保障領域檢察公益訴訟機制的理論基礎與實現路徑》,載《重慶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2年第2期。
21.林莉紅(武漢大學法學院):《檢察機關提起民事公益訴訟之制度空間再探——兼與行政公益訴訟范圍比較》,載《行政法學研究》2022年第2期。
22.王旭光(陜西省人民檢察院):《以依法能動履職為訴源治理貢獻檢察力量》,載《人民檢察》2022年第10期。
23.高景峰(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法律監督數字化智能化的改革圖景》,載《中國刑事法雜志》2022年第5期。
三等獎優秀作品(34篇)
1.胡銘(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認罪認罰案件中的量刑協商和量刑建議》,載《當代法學》2022年第2期。
2.閆召華(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附條件認罪認罰的法理檢討與實踐應對》,載《政治與法律》2022年第8期。
3.王新建(山東省菏澤市人民檢察院):《檢察機關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22年版。
4.周媛媛(北京市人民檢察院):《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語境下的抗訴選擇》,載《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2022年第3期。
5.段明學(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等:《檢察官主導責任研究》,中國檢察出版社2022年版。
6.董坤(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論企業合規檢察主導的中國路徑》,載《政法論壇》2022年第1期。
7.李本燦(山東大學法學院):《企業合規程序激勵的中國模式》,載《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大學學報)》2022年第4期。
8.李勇(江蘇省南京市人民檢察院):《涉罪企業合規有效性標準研究》,載《政法論壇》2022年第1期。
9.石子友(貴州省人民檢察院)等:《職務犯罪案件自行補充偵查的完善和發展展望》,載《檢察工作》2022年第2期。
10.韓糧遠(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白春安(天津市人民檢察院):《完善相對不起訴法律監督措施的思考》,載《檢察工作》2022年第5期。
11.趙學申(遼寧省大連市人民檢察院):《濫用職權行為的認定——兼論職責規范的功能差異》,載《中國法律評論》2022年第2期。
12.譚玲(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民事檢察精準監督機制的體系化構建》,載《人民檢察》2022年第6期。
13.羅軍(江西省人民檢察院)、陳明湖(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民法典時代民事檢察類案監督的背景、困境與路徑》,載《檢察工作》2022年第5期。
14.王玄瑋(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民法典:民事檢察工作的基本遵循》,載《檢察論叢》2022年第25卷。
15.王小芳(山西大學法學院)、白晶(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民事檢察權與權利救濟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22年版。
16.陸瑞芳(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檢察院):《民事支持起訴的實踐與完善》,載《中國檢察官》2022年第3期。
17.劉小硯(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談昕(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檢察院):《論民事虛假訴訟的體系化規制》,載《內蒙古社會科學》2022年第5期。
18.江國華(武漢大學法學院)、王磊(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機關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的制度分析和實踐完善》,載《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2022年第3期。
19.傅國云(浙江省人民檢察院)等:《檢察機關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問題研究》,載《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22年第9期。
20.顏運秋(廣東財經大學法學院):《習近平法治思想中有關公益訴訟的重要論述及其展開》,載《中國政法大學學報》2022年第1期。
21.王春業(河海大學法學院):《獨立行政公益訴訟法律規范體系之構建》,載《中外法學》2022年第1期。
22.董邦俊(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環境保護檢察專門化之新時代展開》,載《法學》2022年第11期。
23.蔡穎慧(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盧靜(河北省邢臺市臨西縣人民檢察院):《環境民事公益訴訟的檢察權定位及運行》,載《河北法學》2022年第7期。
24.侯毅(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錫林郭勒盟分院)、杜美麗(錫林郭勒職業學院):《野生動物資源保護民事公益訴訟訴訟請求精準化的路徑》,載《西南政法大學學報》2022年第3期。
25.唐永軍(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在辦案與監督中推進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載《人民檢察》2022年第16期。
26.王廣聰(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檢察廳):《論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的司法適用》,載《政治與法律》2022年第3期。
27.陳京春(杭州師范大學沈鈞儒法學院)、潘超英(浙江省諸暨市委政法委)、張蕓(浙江省諸暨市人民檢察院):《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實踐:預防青少年新型違法犯罪數字治理研究》,中國檢察出版社2022年版。
28.周力(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檢察院):《知識產權刑民交叉案件犯罪邊界的界定》,載《中國檢察官》2022年第23期。
29.杜學毅(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法律監督視域下檢察一體化履職的實現進路》,載《人民檢察》2022年第17期。
30.翁躍強(最高人民檢察院數字檢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案件管理辦公室)等:《大數據賦能新時代法律監督的價值與路徑》,載《人民檢察》2022年第11期。
31.金石(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案-件比”正向輻射下補充偵查制度的結構轉型與發展》,載《中國刑事法雜志》2022年第2期。
32.林喜芬(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葛建軍(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檢察院)等:《“案-件比”對檢察辦案質效影響的實證評估》,載《人民檢察》2022年第10期。
33.尹琳(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檢察院)、黃靜如(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檢察院)、林擎凌(福建省福州市鼓山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建議實踐剛性研究——以F市檢察建議滿意度評價機制為例》,載《檢察工作》2022年第3期。
34.譚金生(重慶市人民檢察院)、陳榮鵬(重慶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檢察聽證制度實踐的審視與完善》,載《西南政法大學學報》2022年第2期。
優秀集體名單(共7個)
浙江省人民檢察院研究室
江蘇省人民檢察院研究室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研究室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研究室
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研究室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研究室
山西省人民檢察院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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