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新聞網
2018-02-02 09:57:02
青島查獲首個共享汽車醉駕案例
青島新聞網2月1日訊(記者 任俊峰 通訊員 白亮 殷蕾)29日晚,交警市南大隊巡邏中隊在查獲了島城首位醉酒駕駛共享汽車人員。
司機做呼氣檢測
交警市南大隊巡邏中隊張慶中隊長對記者介紹了整個查處過程。2018年1月29日晚9點30分,巡邏中隊在膠寧高架燕兒島路下橋口處設崗夜查,10點40分左右時,一輛魯B1S82L號白色共享汽車沿著膠寧高架西向東行駛至交警查車點。“當時我正在指揮車輛通行,發現這輛共享汽車在進入我們的崗點內時,先是停了幾秒鐘,緊接著被后面的車輛催促后,才停停走走的開到我身邊。”張慶回憶說由于當時該共享汽車的行駛軌跡比較異常,停停頓頓,因此立即組織查車人員對該車輛進行安全排查。當駕駛員接受交警檢查搖下車窗時,車內充斥著一股濃烈的酒味,為了安全考慮交警立即將車輛熄火,駕駛員下車接受檢查。經酒精呼吸檢測儀檢測,王某某體內乙醇含量為132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
抽血檢測
面對交警的詢問,魯B1S82L號共享汽車駕駛人王某某承認當晚自己在飯店喝了兩瓶酒,席散過后看見飯店門口停著一輛共享汽車,喝酒之后的王某某因為考慮到家住得比較遠,因為感覺自己喝的不是很多,就拿出手機打開共享汽車軟件,解鎖開車。當行駛至膠寧高架下橋口時,被執勤交警查獲。然而就在違法駕駛員王某某在接受交警的處理時,其所駕駛的共享汽車突然被鎖住,帶著醉意的王某某也不知為何,為了不影響交通,執勤交警用拖車將其移走。目前,魯B1S82L號共享汽車駕駛人王某某已被送至醫院接受抽血檢查,經法醫鑒定王某某體內乙醇含量為171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根據規定,王某某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被處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考取,同時法院對王某某處以1-6個月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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