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光明網山東頻道
2022-05-23 17:47:05
原標題:山東出臺農民工工資專戶和工資保證金“兩項規定”
來源:舜網
近日,山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多部門聯合印發《山東省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實施細則》《山東省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實施辦法》,發揮工資專用賬戶和保證金在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中的重要作用,從制度層面為規范我省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據。
此次實施的兩項規定,結合我省實際,進一步細化3明確了專用賬戶和工資保證金的管理流程和各方主體責任,對專用賬戶的開立、撤銷,人工費撥付,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臺建設,以及工資保證金的管理層級、存儲比例、動用流程、監督管理等內容作了更加詳細、具體的規定,使制度更具操作性和針對性。
工資保證金是指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單位在銀行開立專門賬戶并按照工程施工合同額的一定比例存儲,專項用于支付為所承包工程提供勞動的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專項資金。工資保證金按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合同額(或者年度合同額)的—定比例存儲,并按照以下標準進行區分:
合同額在1億元以上(含)的,工資保證金存儲比例為1%,存儲金額不超過500萬元;
合同額在3000萬元以上(含)至1億元的,工資保證金存儲比例為1.5%,存儲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合同額在1000萬元以上(含)至3000萬元的,工資保證金存儲比例為2%,存儲金額不超過45萬元;
合同額在1000萬元以下(不含)的,工資保證金存儲比例為3%,存儲金額不超過20萬元。
在建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合同額(或者年度合同額)低于300萬元,且總包單位在簽訂施工合同前一年內承建的工程建設項目未發生工資拖欠的,相關工資保證金管理地區可結合行業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實際,免除該工程建設項目存儲工資保證金。
總包單位存儲工資保證金或者提交銀行保函后,在工資保證金管理地區承建工程建設項目連續2年未發生工資拖欠的,對其新增工程建設項目降低50%的工資保證金存儲比例;對連續3年未發生工資拖欠且按要求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各項制度的,對其新增工程建設項目可免于存儲工資保證金。
總包單位存儲工資保證金或者提交銀行保函前2年內在工資保證金管理地區承建工程建設項目發生過工資拖欠的,對其新增工程建設項目工資保證金存儲比例提高50%;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被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對其新增工程建設項目工資保證金存儲比例提高100%。
總包單位所承包工程建設項目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經具體實施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作出責令限期清償(先行清償)的行政處理決定,總包單位到期拒不履行的,屬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可向經辦銀行出具《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支付通知書》,書面通知有關經辦銀行和總包單位。經辦銀行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后5個工作日內,從工資保證金專門賬戶中將相應數額的款項,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給屬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指定的被拖欠工資農民工本人。工資保證金使用后,總包單位應當自使用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工資保證金補足。
總包單位未依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和本實施辦法規定存儲、補足工資保證金(或者提供、更新銀行保函)的,由具體實施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項目停工,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按規定限制總包單位承接新工程,由頒發相應資質證書的主管部門對總包單位采取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等處罰措施。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兩項規定的出臺,有利于統一管理部門,統一政策標準,統一操作流程,確保農民工工資“有錢發”和專款專用,將對依法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發揮源頭治理作用。下一步,我省將持續加強對工資專用賬戶和保證金的監督管理,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勞動報酬權益。(王曉菲)
[ 責編:徐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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