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檢察日報
2022-08-24 09:07:08
原標題:一樁離不了的婚
來源:檢察日報
“現在民政局已經答應給王某解除婚姻關系了,隱藏了近三十年的婚姻終于可以結束了。”近日,記者對一起撤銷錯誤婚姻登記案進行采訪時,負責辦理此案的山東省齊河縣檢察院檢察官告訴記者。
2002年1月,王某在遼寧省某市民政局登記結婚。2021年5月,王某與丈夫到濟南市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時,工作人員卻告訴他們“這婚離不了”。王某和丈夫面面相覷:怎么還有離不了的婚?
原來,婚姻登記系統顯示,1993年12月,王某與一個叫“趙某”的人已在齊河縣登記結婚。本就心生嫌隙的丈夫得知這一情況后,更是對王某的人品產生了懷疑。而一頭霧水的王某也無法作出解釋,于是決定通過法律途徑還自己一個清白。
2021年6月,王某將民政部門起訴至齊河縣法院,齊河縣法院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六十二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2015年5月1日之前作出的行政行為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行政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之規定,駁回了王某的起訴。今年3月,齊河縣法院依據與該縣檢察院、相關行政部門會簽的《關于在行政檢察和公益訴訟檢察工作中加強協作配合的意見》,將上述案件線索移送檢察機關,齊河縣檢察院遂依法啟動監督程序。
“齊河縣民政部門對王某作出的婚姻登記行為缺乏足夠的事實和法律依據。”齊河縣檢察院經審查認為,王某是山東省聊城市人,自幼未在德州市生活和工作過;而經齊河縣公安機關查閱,也沒找到叫“趙某”的人。“趙某”當時登記結婚所用的身份證號碼對應的是一個叫楊某的人,而楊某與其妻子張某已結婚29年,并育有一子一女。齊河縣檢察院據此認為,王某與“趙某”的婚姻登記信息有誤,應依法予以糾正。
鑒于該案涉婚姻登記行為系29年前的歷史遺留問題,有關事實已無從查證,今年6月20日,齊河縣檢察院依法組織公開聽證會,邀請縣人大代表、縣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代表擔任聽證員,偵查人員、法官、律師代表及案件當事人參加。聽證會上,聽證員聽取了案情介紹,提問了當事人。經充分討論,聽證員均一致認為檢察機關對該案定性準確、適用法律正確,擬處理結果適當,案件當事人也表示接受檢察機關的處理意見。聽證會后,齊河縣檢察院向齊河縣民政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民政局及時糾正錯誤的婚姻登記行為,迅速采取措施解決困擾王某的婚姻登記問題。
民政部門采納檢察建議后,及時撤銷了王某與“趙某”的婚姻登記。王某與丈夫的婚姻矛盾也隨著行政爭議的成功化解而得以解決,夫妻倆重新開啟了幸福生活。
“檢察機關作為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具有保障法律正確實施的職能,對每一起案件,當事人提出的每一個訴求都有義務認真地查實、核實,通過依法、充分履職,解決群眾的急難愁盼,真正實現司法為民。”據該案承辦人、齊河縣檢察院檢察長曹曉梅介紹,今年5月至7月,齊河縣檢察院與縣民政局聯合開展了婚姻登記專項監督活動,全面落實最高檢“全面深化行政檢察監督 依法護航民生民利”專項活動要求。為切實解決當事人的實際困難,推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構建新時代常態化交流平臺,齊河縣檢察院牽頭組織縣法院、縣公安局、縣民政局召開了專項活動座談會,幾家單位聯合會簽了《關于加強配合妥善處理以冒名頂替或者弄虛作假的方式辦理婚姻登記問題的協作意見》。
“協作意見的簽署,為我們民政部門解決以冒名頂替或者弄虛作假的方式辦理婚姻登記問題提供了有力抓手。現實中,這類案件大多都是歷史遺留問題,有了協作意見做保障,既能提高事實證據的查實力度,又能夠盡快糾正存在問題的婚姻登記行為,有利于保證當事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齊河縣民政局婚姻登記部門負責人說。
據悉,專項活動開展以來,齊河縣又有3件涉及以冒名頂替或者弄虛作假方式辦理婚姻登記的行政爭議得到化解。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