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檢察日報
2023-05-17 09:12:05
原標題:被結婚后又被離婚,怎么回事?
來源:檢察日報
原標題:被結婚后又被離婚,怎么回事?
來源:檢察日報
“婚姻登記撤銷了,重婚的事情澄清了,孩子的戶口也辦好了,生活慢慢回歸了正軌……”4月17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一上班就收到了被冒名登記結婚的當事人李某寫來的感謝信。
2022年7月,因為二胎子女辦理戶口需要,山東棗莊的李某和妻子來到當地民政局換領結婚證,接下來的一幕讓李某震驚不已。工作人員告訴李某,婚姻登記記錄顯示,他本人于2011年12月與一名方姓女子在千里之外的杭州余杭登記結婚,10個月后又辦理了離婚手續!
“我從沒去過杭州余杭,根本不認識這個‘方某’,怎么會跟她結婚又離婚呢?”李某百思不得其解。李某與妻子早在2007年11月就已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婚姻關系穩定,并存續至今。這兩段交錯的婚姻,導致李某出現了荒唐的“重婚”史,無法和妻子換領結婚證,孩子戶口的事情也隨之擱置。
“難道有人冒用我的身份信息登記結婚?”事發當月,李某就和妻子來到杭州探尋真相。他們先到檔案館查找原始記錄,記錄證實了當地民政局的說法,那個“李某”確實與方某在一年內先后辦理了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
“真的是有人冒用我的身份信息辦理了婚姻登記!”李某很生氣,但他明白,當務之急是要盡快撤銷那段虛假婚姻,不能因戶口問題影響孩子上學。李某想,既然婚姻登記是民政局辦的,那找民政局總能解決問題吧。然而,由于距離作出婚姻登記行政行為已超過10年,民政局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難以認定冒名登記情況,無法直接撤銷。
2022年9月底,李某向杭州市余杭區檢察院申請監督,請求監督民政部門撤銷被冒名的婚姻登記。余杭區檢察院行政檢察部門受理該案后,立即組成辦案組開展調查核實工作。辦案組先后前往檔案局調取婚姻登記檔案,前往民政局查看婚姻登記管理系統、收集案件信息材料,前往公安機關核實李某和方某的戶籍信息,并對當事人及婚姻登記辦事人員分別進行了詢問,具體了解婚姻登記的基本流程及辦理程序,初步查實案外人冒用李某身份騙取婚姻登記的事實。
為進一步明晰事實,辦案組與民政局召開聯席會議,明確民政局在婚姻登記中需履行審慎合理的審查職責,同時,就該案舉行公開聽證,充分論證支持撤銷李某婚姻登記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今年1月,余杭區檢察院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民政部制定并發布的《關于妥善處理以冒名頂替或者弄虛作假的方式辦理婚姻登記問題的指導意見》,向余杭區民政局發出檢察建議書,建議撤銷該冒名婚姻登記。不久,李某收到了撤銷婚姻登記決定書。
“檢察機關開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要以解決人民群眾的實際問題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促進‘案結事了政和’。”結合此案辦理,余杭區檢察院檢察長鮑鍵表示,“下一步,我們將通過搭設平臺,構建立體化矛盾糾紛化解工作體系,做實新時代‘楓橋經驗’的余杭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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