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檢察日報
2022-12-16 11:32:12
原標題:男童出走案引發涉“未”家暴大排查
來源:檢察日報
原標題:男童出走案引發涉“未”家暴大排查
來源:檢察日報
近日,江蘇省連云港市贛榆區檢察院第四檢察部主任楊紅萍接到了小強(化名)母親的來電,得知小強已順利入學。
2022年8月7日,楊紅萍接到該區某村兒童主任的舉報:“我們村有個男孩被繼母打了,離家出走,到現在還沒找到……”楊紅萍立即將該線索移送至公安機關。經公安機關調查,10歲的小強父母離異,他跟父親和繼母一起生活。今年4月,小強的父親因工致一只手截肢,此后便意志消沉,對小強不管不問。8月6日,因為小強考試成績不理想,繼母打了他,而后外出,小強則趁機從家里跑了。
“當務之急是要先找到孩子?!睏罴t萍通過詢問兒童主任得知,孩子和其生母還有聯系。“既然其他地方都找遍了,會不會在他的生母那里呢?”民警當場進行聯系,得知小強孤身一人徒步5個小時,連夜走到了在山東的生母家。
孩子平安找到了,大家如釋重負。孩子的生母也發來照片,說明孩子身上有大片瘀青。“打成這樣,繼母很可能涉嫌虐待?!痹谂c民警聯系后,生母將小強帶到了某鎮派出所。
“我不想回去,我要和媽媽在一起。”派出所里,小強緊緊抱著媽媽,連聲哀求。
檢察官和公安民警一起對小強的父親和繼母進行教育指導,要求他們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經公安機關傷情鑒定,小強屬輕微傷,繼母因此被處以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
小強的生母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考慮到小強的意愿,從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檢察官認為孩子與生母共同生活,有助于其學業進步及身心健康。經過社會調查,檢察官決定支持小強生母起訴。
10月29日,法院作出判決,變更小強的撫養權歸其親生母親所有。判決后,小強辦理了戶口轉出手續,順利轉學到生母所在地就讀。結合該案辦理,贛榆區檢察院聯合公安機關開展了全區未成年人被家暴線索排查專項行動,對發現的5起線索進行核實,分別對家長或其他監護人采取警告、行政處罰等不同處置措施。此外,該院還通過錄制普法短視頻“紅萍說法”,聯合民政部門對鎮兒童督導員、村兒童主任開展培訓,加強強制報告制度宣傳。目前,已有婦聯、醫院等單位工作人員和普通群眾反映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線索18條。
據悉,該案發生后,連云港市檢察院與市婦聯聯合制定了《關于建立涉未成年人家庭暴力工作合作機制的實施意見》,搭建起涉未成年人家庭暴力工作溝通聯絡機制,以便及時發現、有效處置相關涉未成年人家暴案件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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